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范围是一般是指男方在结婚前或者结婚时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女方的较大数额的金钱及其他财物。彩礼的返还标准: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那么离婚后女方应将彩礼还给男方。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女方应在分手后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彩礼返还引起的婚约财产纠纷如何处理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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