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确定合伙人应该承担的债务
合伙债务是指合伙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因合伙企业经营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如银行贷款、拖欠的货款、工资等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二、合伙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
关于合伙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规定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时开始计算,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需要多久
法定的公告期需90天,其他的包括清欠债权债务、安置员工、审计等等的时间,全部假设都进展顺利,至少也要120天。这个时间是没有一定的,但可确定的是90天的公告期是一定要的,其它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则更难确定。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直接就可以进入结束阶段了。但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九十条 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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