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计算标准的规定是: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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