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坠物全楼赔偿合法吗?
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根据这一规定,同一幢楼里的业主,如果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那么将共同为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控制着建筑物等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一般情况下,这些设施或者物体的脱落、坠落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在管理、维护时存在过错有很大关系。
二、高空坠物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步:立案检验。
第二步:审查单证,审核责任。
(一)先确定保险单是否有效,有无已经解除或失效的情况,若曾经失效的,在出险之时是否已自动复效。
(二)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索赔单证是否齐全、真实。
(三)审核保险权益,具体来说,就是审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否具有保险权益。
(四)审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无违反告知义务或通知义务的行为。
(五)审核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
(六)若保险合同约定了承保地区的,则还要审核出险地点是否处于所约定承保的地区之内。
(七)审核出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单承保的保险事故,是否由其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八)审核被保险人是否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
(九)审核赔案中是否存在第三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索赔的被保险人是否向第三人行使了索赔权或向第三责任者实施了索赔手续,是否从第三责任人处获取了赔偿。如果经审核后,认定要赔付的,继续理赔工作。反之,则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告知拒赔,说清拒赔的理由,并记入拒赔案件登记簿。
第三步:损失调查。
在损失检验和审核各项单证的基础上,包括赴现场实地调查和函电了解,或向专家、化验部门复证。
第四步:核算损失程度。
在财产保险中,须根据被保险人所提供的索赔文件或证物核算损失的数额,以决定赔偿的数额。
第五步:损余处理。
损余物资的作价和处理,关系到赔款额度的大小,也关系到残余物资的利用。
第六步:给付赔款。
经被保险人同意保险公司的理算结果后,被保险人即可领款。
第七步:行使代位追偿权。
如果损失原因属第三者责任时,保险人赔偿后,可取得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代位(代被保险人)向第三者追偿。
三、高空坠物有哪些安全隐患
在一些居民楼尤其是老旧小区的阳台,堆砌杂物、盆栽,甚至悬挂拖把等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些空调外挂机上都堆有放着随时有坠落风险的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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