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休干部遗属每月拿多少生活费
离休干部遗属每月的生活费补助标准按照现行规定,非农业人口遗属每人每月的补助标准为280元,而农业人口遗属则为每人每月230元。
这一标准旨在确保离休干部遗属在失去主要经济来源后,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具体的补助标准可能随着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动,因此建议离休干部遗属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信息。
二、离休干部遗属补助对象
离休干部遗属补助的对象主要是依靠死者生前直接供养的、没有经济来源的亲属。这些亲属包括:
1.年满60周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父、夫;
2.年满50周岁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母、妻;
3.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普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教育的子女(包括遗腹子女、养子女、前夫或前妻所生子女);
4.未满16周岁或虽年满16周岁但仍在接受上述教育的弟、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弟、妹)。
三、离休干部遗属补助具体规定
离休干部遗属补助的具体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核定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要以离(退)休人员死亡时是否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条件为准;
2.如果离(退)休人员的配偶在死亡后重新组建家庭,其随带子女如果已享受困难补助的可以继续享受;
3.如果死者有兄、弟、姐、妹两人以上(不含属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的弟、妹),其父、母享受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应按规定标准的50%发给,不足部分由其兄、弟、姐、妹共同负担;
4.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了解遗属经济变化情况,根据情况停止或发放其生活困难补助;
5.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要严格审批手续,需要申报的材料和审批程序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这些规定确保了离休干部遗属补助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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