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诈骗被判刑还用还钱吗?
1、诈骗罪判刑后还需要还钱。因为判刑只是刑事责任,而还钱是指罪犯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诈骗分子承担完刑事责任后,依然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即使诈骗罪判刑后,还需要还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2、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三、诈骗罪嫌疑人坐牢了由谁赔偿?
1、刑事案件嫌疑人坐牢了由本人赔偿。
犯罪分子在接受刑事处罚前或之后,只要有偿还能力,就应当依法返还诈骗受害人的财物。没有偿还能力,亦应当分期偿还。判刑属于刑罚,不是免除民事责任,即使入狱后,也应当支付民事赔偿。
2、被判刑的人积极赔偿,不可以减刑。减刑的适用条件: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积极赔偿不在此列,所以不能减刑。
若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承担支付民事赔偿金的责任,那么即使被法院判刑了,也依旧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赔偿的情形,受害者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赔偿案件的诉讼请求后,需要结合现行法的规定,判断是否需要判决犯罪嫌疑人支付民事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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