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拆迁事宜家庭内部产生的纠纷是民事纠纷,强制拆除是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前者后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而且没有太多的关联,因此家庭纠纷的存在不影响强制拆除的进行。根据我国法律,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相关部门可以责令其交出土地,并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强制拆除房屋。
拆迁分房家庭纠纷开庭后怎么调解
1、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开始调解;
2、调解开始后,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关于案件事实和理由的陈述,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明确双方各自的责任;
3、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将调解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名。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协议不被人民法院认可的,结束调解程序恢复审判。
拆迁分房家庭纠纷的解决方法也不是法律强行规定的,但是处理家庭纠纷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过,家庭成员发生纠纷后不影响房子的拆迁工作,只要产权人已经领取了拆迁补偿金或者征地主管部门给产权人提供了安置房,被拆迁人就应该履行搬迁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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