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之分,特别代理权限大于一般代理权限。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果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中,授权仲裁代理人进行一般代理的,该代理权限包括申请仲裁、进行答辩、申请回避、调查证据、参加仲裁开庭并进行陈述和辩论等等。如果由委托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请求,应当有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
代理权限若有变更或者解除,委托人应当书面告知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由仲裁委员会或者仲裁庭通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劳动仲裁代理人的种类有哪些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中代理人种类的规定:一般可分为委托代理人和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当事人的朋友、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援助人等。而法定代理人可以是当事人的监护人、近亲属、法院指定的法定代表人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全文4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