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没通过法院判决有案底吗
未曾在由受过专门训练的人民法院裁判中获有定罪判决,您便无法形成犯罪记录。
然而,此犯罪记录即是通常所说的前科,系代表您未经法院的依法审判而未被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
至于所谓的犯罪记录,乃是由法院在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之后,以官方方式对其所犯罪行进行的详细记载。据此,如果您尚未经由法院裁判,则是不可能产生有关于您的犯罪记录的。反之,若已经在法院的审判中被确认有罪,则会形成相应的犯罪记录。
当您在寻找新的职业机会时,请务必全面告知雇主关于自己曾经涉及的犯罪事件相关信息,并且部分单位甚至会要求您出具毫无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
【前科报告制度】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二、盗窃罪没到立案标准怎么办
倘若窃取之数额未达到警方规定的立案标准,则应由公安机关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也有权在拘留期间内同时执行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处罚;若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且可以在拘留期间内同时执行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处罚。
然而,若该行为已构成犯罪,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经由司法审判程序进行定罪量刑的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记录,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无前科”情况。犯罪记录乃是指法院在针对犯罪嫌疑者作出有罪裁决之后,经过官方确认并记录在案的犯罪事实情况。除非通过司法机关的裁判认定,否则任何违法行为都不会产生所谓的犯罪记录。在求职过程中,务必向招聘方详尽地介绍个人过去涉及的所有犯罪事件,同时有些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应聘者提供相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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