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主在外地土地确权登记如何办理?
时间:2023-04-16 19:33:20 46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关于农村宅基地确权问题,我区目前正在搞确权调查,需要户主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调查成果,具体有宅基地面积、四临、地上房屋等情况,还有为你的四临签字。如果你在外国不能回来,可以办理委托他人全权代理,需要邮寄回来你的委托书,委托书的签名处需要压你本人的指纹。这份委托书将来要入你家的确权登记档案。确权调查工作不收费,请你及时与村委会取得联系,不要错过调查时间,印制的委托书发放到村委会,你可向村委会申请。需要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入档案。延伸阅读:

1.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记载的土地承包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土地承包起止日期要与土地承包合同中签订的时间一致。

2.实测土地面积与承包合同及原来的经营权证书记载有出入的,如何填写登记簿和新证书?

答:确权登记颁证应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规定,对实测面积,经公示后据实登记。在登记簿中如实填写“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注:农业部登记簿样本中“承包地块情况”分别设计了“承包地合同面积”和“实测面积”两项内容,无论实测面积与合同面积是否有出入,都应分别填写)。对二轮合同面积因地块等级不同折亩计算的,要在登记簿“承包地块情况”的“承包地二轮合同面积”栏内予以注明;对出入较大的要对土地地籍草图进行审核,在村、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才能确权登记。经营权证书只填写实际测量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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