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流程
(一)4月20日前相关部门将公布登记点设置情况(地点、工作电话、工作时间安排),请注意查看;
(二)5月工作日,申请人需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街道办事处初审材料,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三)6月,已在成都市5+2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及政府委托的民办学校就读的6年级学生于5月31日前、其他年级学生于6月5日前将《成都市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复印件交回原就读学校;
(四)7月第三周工作日内,街道办事处张榜公布申请名单及安排就读的学校,申请入学学生到安排就读的学校集中报到,各中小学对相关信息进行复核;
(五)8月月底,符合条件学生按就读学校安排时间到校办理新学期入学注册手续。
二、所需材料
(一)积分入学方式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者,积分达到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金牛区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应在入学前一年提前进行积分申报。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申请人应到金牛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具体材料可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咨询。
9月15日,申请人可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本人积分结果并打印。在次年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证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签章的《四川省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的积分信息。
(二)办证入学方式
其它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未申请积分)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由申请人在居住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手续,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独生子女证》等)。
3.申请人与该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申请人需提供截止2019年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注: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应加盖全市统一制式的“社保资料专用章”,经入学登记点网上验证后生效(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5.截止2019年5月31日,申请人已在金牛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①自购房者: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并提供《房屋信息摘要》(区政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或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
②居住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等)自购房者:提供房产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③租住房屋者: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
④租住公租房或廉租房者:提供租赁合同
⑤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者:提供该单位集体宿舍的房产证明及单位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⑥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需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需含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国网学籍号、现就读年级等信息。
注:超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需提供原籍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就读证明或缓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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