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概念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将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职工共同劳动,生产资料共享,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企业法人组织,股权分置与民主管理
(1)股东必须在两个以上(含两个);职工个人股、集体股比例不低于51%
(2)注册资本要求:最低要求为3万元,具体行业选择住所(营业场所)应符合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
对利用住宅(含商业用房)内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请到房屋所在地工商局咨询该房屋是否可以作为住宅(营业场所)
股东为企业的,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单位的,应当出具加盖事业单位公章的《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会团体的,应当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应当出具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为工会的,应当提交区县以上工会批准投资的批准文件。需要说明的是,下列单位不具备投资条件或者投资能力有限:。年检为乙级的企业,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和股份合作制企业。被锁定在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预警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在锁定期内的投资资格受到限制
3。党政机关,本市党政机关主办的司法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不得投资控股股份合作制企业
市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市党政机关各部门办的后勤保障性经济实体,不得投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不得在其他行业投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不得投资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设立股份合作制企业<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投资于股份合作制企业
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不得投资于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的经济性质批准为:“股份制(合作)-独资设立”,不得投资兴办股份合作制企业
经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工会可以投资兴办股份合作制企业
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活动的,不得成为股东股份合作制企业
全文6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