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捕事自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是公安机关,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需要逮捕的,可以决定逮捕,由公安机关拘捕,拘捕后继续由人民法院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第八十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案件自诉人两次传唤不出席如何处理
1、刑事案件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
2、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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