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迫参与洗钱会被判刑吗。
强迫他人参与洗钱活动的量刑标准,取决于具体的罪行情节。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该行为可视作为胁从犯,相应地可以依据犯罪情况,予以减轻乃至豁免刑事责任。
需要明确的是,胁从犯只能依其犯罪情节而获得宽大处理或完全免除处罚。
《刑法》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帮人洗钱但不知情会被判吗
若在不知情状态下协助他人洗钱,并不涉及刑事责任;
如确实对洗钱行为毫不知情却涉嫌诈骗。
若转移之资金存在非法性质,恐将遭到刑事追诉。
在不知情的前提下,责任方缺失洗钱罪的主观故意,这是一种故意犯罪。
只要能够充分证明自身确实处于无知且无法预知的境况中进行了洗钱活动,便不视为犯罪,亦无需面临判刑。
至于判断是否知情需依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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