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仅因为借贷到期未偿还而产生的纠纷往往属于民法范畴,并不直接构成欺诈罪。
然而,假如在借款时借款者便已怀揣非法占有之意图,利用捏造事实或者隐匿真相的手段获取财务,那么他就很可能触犯欺诈罪。
针对欺诈罪的立案,并没有硬性规定的时间界定,主要取决于该犯罪能否满足欺诈罪的法定构成要件。
欺诈罪乃是一种以非法占据他人财物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成功从他人手中获取了一定数量的公共或私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实施欺诈行为,导致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一定程度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被判处相应罚金;
若欺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若欺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此外,如有特殊法律规定,则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欺诈罪,需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借款的缘由、用途、还款意愿以及还款能力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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