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首先依申请进行鉴定,之后由医学会给出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当事人协商赔偿,若是可以达成合意的,应当签订协议。赔偿标准为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除此之外,还应当赔偿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
医疗事故如何与医院赔偿标准
考虑因素: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标准: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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