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继承财产分配如下:法律规定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外,如果有明确表示归一方所有,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夫妻双方也可以约定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共同拥有。
夫妻离婚继承财产要分吗
(一)如果对方是在结婚之前继承的财产,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二)如果是对方在结婚之后继承的财产,也还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则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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