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一、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领取结婚证
结婚证是什么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结婚证的办理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
2、办理结婚证所需证件证明
户籍证明
身份证
婚姻状况证明书
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男女方单寸照片2张
3、携带以上到计生办进行审核登记后,由乡镇、街道出具证明,到区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
《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以下证件:
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
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5、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二寸)3张。
婚姻登记机关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及有关证件之日起7日内审查核实并出具《夫妻关系证明》。
《夫妻关系证明》与《结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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