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允许检察院随意调查被害人的账户,其对账户的调查是需要根据案件需要去定的。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时,查账是取证的手段之一,也是办案的需要。不仅是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案情也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去决定是否侦查。检察院也有法律赋予的权力,所以检察院可以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对公民或者是单位的银行账户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
检察院可以查询到拆迁安置补偿索赔的案件吗
如果被拆迁人是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或是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亦或是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应该提起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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