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集体户口落户条件有哪些
1、北京集体户口落户条件如下:
(1)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
(2)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
(3)拥有发明专利;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等,年龄45周岁以下。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
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
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
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北京集体户口办理的注意事项
当事人是集体户口的话,当事人本人是没有户口薄的。现因你要用办理手续,你可以从公司的集体户口薄上将你个人的户籍卡原件从公司借出来,待办理完手续后,再将个人的户籍卡原件还给公司就行了。还有一种方式是,你到你现在集体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打一个户籍证明也能用于办理手续。其它要提交的证件与资料就与其它常住户口的人办理手续没有任何区别了。
根据相关规定,购房当事人需向公安机关提供: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和迁入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有家属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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