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民事起诉状范文(一)
原告:卢女士(女,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被告:小陈(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厦门市思明区
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1、确认被告无权占有、使用址在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V室的房产;
2、判令被告立即搬离上述房产、停止妨碍原告使用上述房产;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向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承租了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V室的房产,租赁期间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
,并一直在居住生活其中。被告系原告的孙子,已经成年,一直在该房产居住。
被告不尊重原告,甚至有呵斥以至威胁要打老人的情况发生;原告年事已高,腿脚不方便,而被告不顾照原告的饮食起居,因其一直占用上述房产,也给原告子女照顾其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被告生活没有规律,经常夜里十二点以后回来,并且关门的声音很大,类似情形很多,已经严重干扰了原告的休息,对原告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被告有现成的公租房即址在厦门市高林三里25号B室的房产以供居住,但几经原告规劝至今不愿办理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V
室的房产。无奈之下,原告依法具文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贵法院判如所诉。
此致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原告:卢女士
(签字)
侵权民事起诉状范文(二)
原告:何00,男,34岁,汉族,务工
住址:平江县000
被告:邹000,男,46岁,汉族,00
现住址:平江县000
被告:英博啤酒集团法定代表人:
地址:市芙蓉中路华菱大厦17F
请求事项:
原告因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一、被告赔偿原告人身损害费用合计232828.857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
三、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案件总结
此致
全文7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