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能延期开庭,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不出庭的;
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
3、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取得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例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因妨碍民事诉讼而被拘留,不能按时或者继续审理。人民法院决定延期审理后,可以立即确定下一次审理的日期和地点的,应当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民事诉讼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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