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如何主张侵权赔偿
发生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患者可以直接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陪护费:
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
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等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可以和医疗机构协商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赔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n(一)医疗事故等级;\n(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n(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n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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