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渭南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1、《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4号)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关于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部分省级管理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第199号令)、《关于向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省内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国家级新区委托部分行政管理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第212号令)、《关于取消、下放或者委托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陕西省人民政府第214号令)、《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62号)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民6项措施》(公治〔2018〕57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陕西省公安厅于2018年12月28日下发了《陕西省公安厅关于委托下放部分保安服务培训许可及变更事项的通知》(陕公治[2018]263号),明确该审批事项委托设区市、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四类“功能区”公安(分)局实行网上受理、审核、审批和发证,时限为15个工作日。
二、渭南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的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人审核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3、受理,符合条件,窗口当场受理申请
4、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5、决定,按内部审批权限,作出准予许可工不准予许可的决定
6、转报,属上级部门批准的事项,在承诺期限内上报,并协调上级部门及时办理
7、送达,送达批准结果
三、渭南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的办理材料
1、《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行政许可审批表》
2、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安服务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3、《拟任保安服务公司(培训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表》
4、拟任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①有效身份证件;②保安师资格证书复印件;③简历④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拟设保安服务公司住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有效证明文件
6、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有关设备(提供安全技术防范报警监控运营服务的,应有监控平台照片)、交通工具等材料并附照片
7、公司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材料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应当表述为“保安”)
9、《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设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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