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罪情节轻微这一范畴,往往泛指在实施包庇犯罪活动时,相关人员所实施的行为引发的危害性较小、其自身的主观恶意程度较轻以及由此导致的后果并不十分严重等状况。
例如,可以归纳为包庇者提供的援助有限度,并没有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及后续处置过程产生严重的干扰作用;
抑或是因为亲子关系、友谊等原因而做出的包庇行为,但事后能够意识到错误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弥补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