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规定贷款会员费属于诈骗吗?
不属于,诈骗的认定标准是:
1、侵犯了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公私财物;
3、嫌疑人满16周岁也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对象不同。
贷款诈骗罪的对象仅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者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诈骗罪的对象包括货币和财产,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且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
金融领域发生贷款诈骗罪,诈骗罪的领域非常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包括金融领域;
3、侵权对象不同。
贷款欺诈罪不仅侵犯了国家和公共贷款的所有权,而且侵犯了国家金融信贷管理制度,属于复杂对象,诈骗罪的对象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达方式并不完全相同。
虽然两种行为的本质特征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贷款欺诈罪使用的方法是围绕欺诈贷款进行的,具体方法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经济合同等,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加多样化。
三、诈骗罪的量刑依据是怎样的?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五、涉嫌诈骗罪从重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涉嫌诈骗罪有哪些行为算自首?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3、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