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回婚姻殿堂并再度走向离婚之际,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往往成为焦点之一。
复婚后,孩童将继续受到父母双方的悉心照料;
然而,先前在离婚协议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的判决中所涉及到的孩子抚养权问题已经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若夫妻二人再次走向分离,他们需要重新商议并明确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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