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与承诺是的意思是: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承诺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
(一)要约
要约简单地讲要约人拟好一份合同(要约)希望别人签约而发出合同(要约):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就受该意思拘束;
3、可以撤销,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到达。
(二)承诺
简单地讲受要约人同意签约:
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表示同意要约,并在规定的期限到达要约人;
2、不得附条件;
3、受要约人拒绝、期满未承诺、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
4、如果承诺生效同时合同成立。
(三)要约承诺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以各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一致为成立要件,订立合同的过程即是当事人双方使其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当事人双方的协商过程,在法律上一般分为要约和承诺。
2、现代社会随着经济发展的日益复杂化,合同订立的时空都在扩大,以要约承诺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基础判断合同成立与否、进而分清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就愈显必要。
一、要约生效要符合什么条件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
发出要约的当事人称为要约人,而要约所指向的对方当事人则称为受要约人。一项要约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包括: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二)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要约人以何种方式发出要约,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口头形式,即要约人以直接对话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对方提出要约,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即时清结的合同。另一种是书面形式,即要约人采用交换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文字形式向对方提出要约。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