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可以修改的。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前提是必须要经过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
一、公司分立的议事规则
公司分立的议事规则是: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股东会决议对哪些人有效
股东决议对股东、董事、监事都有效。但是具体应以决议的具体内容确定。并且决议表决程序应当符合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增资需要多少股东同意
公司若是作出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需要三分之二股东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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