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能请求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因为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一、租房合同甲方违约如何处理
在租赁合同中,甲方一般指出租人。出租人违约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出租人应当向对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二、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后果哪些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后果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过错解除合同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违约责任;
3、租赁合同因双方责任不可归责而解除的,应当按照公平原则处理;
4、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三、合同当事人有哪些履行违约责任的行为
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规定,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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