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应该平分。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遵循下列原则: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儿童和妇女利益的原则。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的原则。不滥用权利的原则。夫妻一方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被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赔偿。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得分割;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应按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怎么分配
1、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其本人名下,则该房屋为购房一方所有;
2、如果购房一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另一方名下,则可视为对另一方的个人赠与,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归另一方所有;
3、如果购房一方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到夫妻双方名下,另一方如接受,则该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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