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办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
办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程序是:
1.申请: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初审: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公示;
3.复审: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公示;
4.备案: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备案;
5.编制方案:产权单位在区住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编制配租(售)方案,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售)公告;
6.公布名单: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一定比例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并对入围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进行复核;
7.公开摇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布摇号顺序结果;
8.签订合同:申请家庭,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并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二、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申请不同类型的保障性住房需要满足不同的申请条件。
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3.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材料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3.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4.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5.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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