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但该规定已在2003年出台的《公安部便民措施三十条》第七条“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中明确予以取消。也就是说监狱服刑人员的户口不会被注销,但为了方便管理,服刑人员的户口会被强制迁移至监狱所在地,刑满释放后,需凭《释放证明》和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报到,恢复户口(被判刑入狱时已经注销了户口),然后定期配合派出所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帮教工作,汇报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在监狱服刑期间有工资吗
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劳动的,是没有工资的。依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参加工作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因此监狱里的罪犯需要参加监狱组织的生产劳动的,一般没有工资,只是给予适当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七十一条
监狱对罪犯的劳动时间,参照国家有关劳动工时的规定执行;在季节性生产等特殊情况下,可以调整劳动时间。
罪犯有在法定节日和休息日休息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监狱对参加劳动的罪犯,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报酬并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第七十三条
罪犯在劳动中致伤、致残或者死亡的,由监狱参照国家劳动保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五条
罪犯服刑期满,监狱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第三十六条规定,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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