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父母还,父母可以要回房子吗
若能够有力地证明该房屋乃由父母全资购置,那么他们有权向法庭提出要求重新获得这套房产的请求。
为了更好地阐述相关具体情形,当婚姻关系破裂并涉及到房产分割问题时,通常会出现以下三种情况:首先,若其中一方父母全额支付了房款并且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除非存在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以声明形式明确表示只赠予自己的孩子,否则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这样的房产通常被视作夫妻的共有财产。
若其中一方父母仅支付了部分款项或者担任了房产的首次付款方,那么婚后夫妻双方则需要共同偿还剩余的债务。
在此情况下,房产有可能既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也有可能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子女名下。
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或者声明表示这是对两个家庭的馈赠,否则同样会被视作夫妻的共有财产。
假设两个亲家同时参与了这次购房活动,且房产最终登记在其中一位子女或两个子女的名下,那么这部房产自然应当归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除非有书面约定或者相关声明对此有所改变。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选择使用父母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父母亦可进行银行贷款购房。
在此过程中仍需谨慎关注以下几点:一者,为他人提供购房担保将对未来的购房计划以及个人信用记录等方面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二者,作为保证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还款责任;三者,保证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两类,两者的法律后果不尽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二、担保贷款买房有什么利弊吗
身为房贷保证人,您可能将面临如下潜在的困扰与不良后果:首先是经济层面的风险——在成为借款人的保证人之后,您需承担那可能无法履行债务偿还义务的风险。
倘若借款人因故无法及时清偿贷款,这个重责便可能落在您的肩膀之上,由此产生的巨大经济压力将会是不可避免的;其次是涉及个人信誉的问题——担保行为会直接影响到您的声誉及情绪变化。
若借款人无法按期偿付贷款款项,则可能使您的信用历史产生负面效果,这很有可能对您未来进行的任何贷款申请以及信用评定产生连锁反应;最后是在法律层面上可能面临的责任——自担保证人身份出现在协议中时,您即可能要面对法律法规的约束。
一旦借款人不能按照规定执行贷款偿付承诺,您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追讨所欠款项,这样不仅会为您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同时也会增加您的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n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n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n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n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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