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池州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收费吗?
是否收费:不收费
二、池州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查标准是什么?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章第十三条提取人除提供第十五条规定的材料外,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
偿还商业性自住房贷款和其他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年提取一次,须提供住房借款合同和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情况说明。
三、池州偿还商业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四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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