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撤销: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其他。对裁决不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17修正):第四章 仲裁程序 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 第三十八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或者有本法第五十八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除名。
全文44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