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一网吧私自营业导致多人感染
5月10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暂停互联网上网等场所经营活动的疫情防控要求,该网吧老板侯某(男,59岁)在明知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躲避监管违规经营,且不落实扫码、测温、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了疫情传播扩散,目前在该网吧上网的人员中有3人确诊,31名密接人员被采取隔离措施,网吧所在村540余户、4800余人被封控管理。
5月23日,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已吊销该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通州公安分局已对侯某刑事立案调查。
二、疫情私自营业怎么处罚
疫情期间如果营业,根据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是可以进行罚款的,因此建议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营业。
1、疫情期间营业属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如果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那么由公安机关依照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三、举报疫情期间开门营业有奖励吗?
疫情期间举报娱乐场所开门营业是有奖励的,但不是所有城市都会进行奖励。如果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规定所有棋牌室、麻将馆等娱乐场所一律关停,并且进行“有奖举报”的话,当地的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会根据举报线索给予一定的奖励。
根据《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一些城市的公安局、见义勇为基金会等组织会在全市范围开展场所违规经营有奖举报工作,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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