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一般是多久一次,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探望权。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法院一般探视权判几天
法律对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的探视权具体几天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行使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对方行使探视权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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