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叫我做笔录,我拒绝做笔录违法吗
公安让你去做笔录,那就得去。
因为配合查案是咱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嘛!就算没犯罪,也得跟警方好好合作哦。
按照咱中国的法律,知情人可是有义务给司法机关提供证据的。
如果你撒谎或者藏起了证据,那可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作为证人,你有义务出庭作证,不能随便找个借口就不说话啦。
除非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否则你必须要说出真相。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二、派出所没有传唤证可以做笔录吗
公安派出所并不能任意地要求人员协助其进行笔录制作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将无法随意地呼叫其他人来协助工作,尤其是在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方面,警察仅能通过展示自己的人民警察证件,并以口头形式向他们传达讯息,进而实施传唤相关行为。
如需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则必须经过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使用传唤证进行正式的传唤。
对于在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警察同样需要先出示人民警察证,然后才能以口头方式进行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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