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拒不退还非法集资利息的,由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收缴。不妨碍司法机关进行征收的,最高人民法院不予判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第五项规定了对涉案财产的追缴和处置:非法吸收公众的资金是非法所得。吸收资金支付给集资参与人的利息、股息等收益,以及支付给帮助吸收资金人员的代理费、福利费、回扣费、佣金、佣金等费用,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未归还集资参与人本金的,将非法吸收的资金及其转换的财产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移给他人的,可以将所支付的收益转为本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缴:(一)他人明知是上述资金、财产而收取的;(二)他人无偿取得上述资金、财产的;(三)他人有偿取得上述资金、财产的(四)他人取得的上述资金、财产来源于违法债务或者犯罪活动的;(五)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情形,扣押、冻结的易贬值、保管、维护费用高的财产,可以在诉讼终结前按照有关规定变卖或者拍卖。赃款由查封、扣押、冻结机关保管,在诉讼终结时处理。
一般情况下,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产应当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产不足以全额返还的,按照募集人募集资金的比例返还,非法集资罪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与非法集资有关的犯罪有两种: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全文53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