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的收费由当事人和律师进行协商,具体应当考虑因素有案件具体花费的工作时间、应对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等。
律师函是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客户的相应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律师函的法律作用包括有:
1.用律所函来进行诉讼失效的中断。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的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2.制止侵权人的行为。当事人会用律师函的方式告诫其停止违法侵权行为。若对方当事人未停止侵害行为的,对方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3.帮助客户通知解除合同。当合同达到解除条件时,是可以通过发律师函的方式向对方表达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4.可以进行费用风险的转移。对方收到律师函依旧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或者停止不法侵害的,会导致偿债或者赔偿成本上升。
5.律师函也有澄清事实的作用。对于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需要进过律师函清晰明了的表述向公澄清事实的具体真实情况,避免对当事人产生负面的影响。
6.律师函还可以作为留存证据进行使用。
7.其他的作用。
交通事故请律师怎么收费
律师收费原则上都是协商收费,根据案子情况。可以直接和律师面谈。律师代理费用基本上是市场经济,可以与律师协商,一般与律师的名气成正比。还分代理方式,有一般代理,风险代理和半风险代理。
律师是维护己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当事人为此承担费用,这是天经地义之事。但是交通事故案件则不然,试想,一个遭受交通事故伤害的受害人躺在医院里,肇事者不愿意支付任何赔偿费用,受害人自己不便起诉,受害人家属对相关法规不熟悉,不得不聘请律师代理出庭。尤其是很多受害人来自农村,律师费对受害人而言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交通事故案件受害者的律师费也要受害人自己承担,显然加重了受害人的负担。
所以,为了保护受害人的利益,上海法院对交通事故受害人提出的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请求,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判决中法院都是给予支持的。
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进行交通事故诉讼的,这可以说是比较明智的选择。但当事人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看是否真的有必要聘请律师。若自己也能较好的处理官司的话,则就没有必要在进行聘请了,毕竟请律师是要支付律师费的。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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