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造成冤案申请国家赔偿流程:
一、提起国家赔偿的请求人为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三、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
四、赔偿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吗
不构成犯罪而批捕了是冤案,
首先得说明,逮捕的,肯定是要构成犯罪,但是构成犯罪,却不一定都要逮捕。这是因为,逮捕的标准并不仅仅是是否构成犯罪,还有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人是否还有社会危险性。逮捕主要是针对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才采取的强制措施。简单地说,就是这个人放到外面去,还会不会继续危害社会,会不会逃跑,会不会打击报复证人或者串供等干扰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如果不会,那么就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用关在看守所;如果会,那么对不起,就要逮捕你了。
这里有人会问了,既然构成犯罪,那就统统都关进去,为什么还要设置一道批捕程序,把人放到外面呢原因很多,大致来说,一方面是监督公安机关的需要,公安机关可能把一些没犯罪的人或者没有羁押必要的人关进看守所,一关就是几个月,严重侵犯人权,这就需要检察院通过批捕程序进行监督。另一方面,因为一个人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被法院审判,有一个比较长的过程,而最后法院审判可能是无罪,也可能只判几个月,而如果一直关押这个人,而结果法院判他无罪,又或者法院判的刑期比他关押的时间要短,那么就比较麻烦了。比如关了他半年,法院只判他5个月的拘役,那他多服了一个月的刑,冤不冤
《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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