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就是说只要使用上述方式影响他人的主观意愿,将犯罪思想和犯罪意图灌输给他人,利用其达到犯罪目的,就成立教唆犯,构成共犯关系。因此如果是教唆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犯罪,教唆犯构成间接正犯,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教唆犯的具体后果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处罚;如果起次要作用,则按从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这种情况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教唆未遂。
被教唆的人拒绝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虽然接受教唆,但并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被教唆的人实施犯罪并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为所致。
《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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