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的行政处罚有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但不能够设定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只有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限制。地方性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限制性或者惩罚性规定。
市政府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哪个效力更大
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同一效力位阶,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如果出现冲突的话,由下面的方式进行选择地方性法规或者部门规章:
1、先由国务院裁决,如果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则适用地方性法规的相关规定;2、但是若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则需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我国法律体系的法律位阶共有五级,分别是: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一条,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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