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
一、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抗诉的期限为6个月么
民事案件没有抗诉期6个月的说法。对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六个月内申请再审。
但是《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了检察院抗诉。
第二百零九条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二、检察院可以上诉二审吗
在我国,检察院认为法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可以提起抗诉。检察院抗诉分为主动抗诉和被动抗诉。主动抗诉指的是检察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被动抗诉指的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请求检察院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抗诉。检察院进行抗诉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案件审理阶段什么意思
1.当事人不服生效一审或者二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符合申请再审受理条件的案件,编立“民申字”案号;2.当事人不服生效再审判决、裁定、调解书,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且符合申请再审受理条件的案件,编立“民再申字”案号;3.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依职权进行审查的案件,编立“民监字”案号;4.人民检察院依法提出抗诉的案件,编立“民抗字”案号。
全文65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