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5、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6、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公司章程的特点包括哪些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公开性等的特征。公司章程效力如下:
1、公司章程能够完整的体现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
2、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3、其他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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