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太原市社保缴费基数确定。随着每年社保缴费基数定格月的到来,6月16日,太原市人社局发布消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下称三项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已确定。
职工本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2448元作为缴纳三项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高于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242元作为缴纳三项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按2448元/月核定。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工伤保险:单位0.6%,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纳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
大病医疗保险5元,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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