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劳动收入是指劳动收入以外的通过其他途径获得的各种收入。主要包括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其中,财产性收入是指各种投资收入,如投资所得股份分红、股息,购买国债所得债息,股票市场炒股所得,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凭借各种知识产权、土地房产权等所得收入,如技术发明成果、专利折合股份所得分红、商标商誉转让所得收入、稿费之外另付的版税、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房租等等。
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哪些费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下列费用:
1、股息、股息等股权投资收入支付给投资者;
2、企业所得税;
3、税收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
5、规定以外的捐赠费用;
6、赞助支出;
7、未经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其他与收入无关的支出。
税收滞纳金、各种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税法规定以外的各种捐赠支出、赞助支出和其他与收入无关的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非居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确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净值,是指有关资产、财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已经按照规定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后的余额。
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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