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有:
(1)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3)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
(4)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
(5)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
(6)《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证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1、劳务派遣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5、经常场所使用证明和开展业务的相适应设备设施;
6、公司营业执照或者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及劳务派遣协议;
8、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在哪里办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申办材料有哪些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专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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