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卖合同去哪里可以公证
公证处可以对买卖合同进行公证,双方签订合同都有效。
二、买卖合同的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
(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都享有一定的权利,承担一定的义务。其权利和义务存在对应关系,即买方的权利就是卖方的义务,买方的义务就是卖方的权利。是双务民事法律行为。
(三)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
(四)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并不需要具备一定的形式,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
(五)买卖合同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三、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五)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公证机构可以受理公证:
(一)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二)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三)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范围。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该公证机构在其执业区域内可以受理公证业务的范围。
全文69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